索 引 号 01425268X/2020-0001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4-24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连统〔2020〕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工作要点
时 效

关于印发《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6 09:12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

连统〔2020〕23

关于印发《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各功能板块统计部门局(调查局、统调局)各部门、数管中心:

现将《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统计局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深化统计改革,优化统计服务,强化统计监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连云港高质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贯彻统计体制改革,探索适应发展的统计方法制度

1.创新工作机制。深化重点统计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统一核算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市统一核算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求,落实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建立专业配合联动机制,强化统计系统上下联动,落实职责分工,细化核算方法,夯实基础数据,着力提高核算数据质量。深化农村统计改革,为做好农村全产业链统计制度改革做好服务。积极深入基层,做好基础调研。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做好乡村产业发展研判,为科学编制农村全产业链统计改革规范提供服务。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统计分类标准,为农村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做好指标分类和相关监测。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新兴服务业统计调查。积极稳妥推进投资统计改革,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全国统一实行联网直报方式,做好省、市直报网的平稳对接工作。有序推进能源统一核算改革。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统计。[责任部门:综合统计与核算处、农村处、服务业处、工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处(能源处)]

2.完善质量管控。坚持依法科学统计,优化数据生产方式,健全重要数据核算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GDP、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数据的核算评估办法,完善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数据加工、质量检查工作流程,加强数据生产全过程管控,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责任部门:综合统计与核算处,配合部门:各专业处室)

3.强化新经济统计。加强“三新”统计监测,建立完善“三新”经济和文化、旅游、体育、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体系。紧紧围绕三新经济,做好资料整理、分析报告等拓展服务,做好三新经济核算和监测方法制度的研究与制定。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综合评价,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全市生产性服务业优化提升。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监测工作,反映商业综合体发展情况。整合利用好各方信息和数据资源,推进自贸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农业“三新”统计监测,完善“三新”经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工作的指标内容。(责任部门:综合统计与核算处、服务业处、贸易处、农村处)

4.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六稳”监测工作。围绕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客观因素带来的困难挑战,强化月度、季度、年度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分析预判,准确反映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围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加大经济形势分析预判力度,及时提供兼具前瞻性、预警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责任部门:综合统计与核算处,配合部门:各专业处室)

5.加强统计宣传发布。聚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督察等重点工作,密切关注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不断创新数据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梳理完善各类数据产品,拓展服务范围,在确保质量前提下提供最快捷的数据服务。结合人口普查宣传办好“统计开放日”等各类宣传活动,联系实际,发挥优势特色,创新活动方案,通过丰富多彩的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价值认知,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 [责任部门:住户处,配合部门:市人普办、各专业处室]

二、强化调查监测,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体系建设

6.扎实有序开展大型普查。全力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好普查工作的机构组建、人员选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专项和综合试点、普查宣传、普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责任部门:市人普办)

7.深度开发利用经济普查成果。继续做好利用四经普数据修订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工作。扎实推进经普数据发布共享,及时出版普查年鉴,开发普查数据,开展普查研究课题招标,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完善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机制,提高普查数据使用效率。(责任部门:市经普办,综合统计与核算处,配合部门:统计学会)

8.完善高质量统计监测。认真做好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根据监测评价考核结果反映的高质量发展成效、短板和薄弱点,指导服务各县区各部门补短板,强弱项。在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参与完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积极投入2020年度监测评价考核工作,做好进度数据收集,加强分析测算比对,及时反映进展情况,推动部门及县区抓好工作推进。(责任部门:综合统计与核算处)

9.加强重点领域监测。加快构建体现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完成省级机关绩效管理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监测。学习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协调沟通部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监测评价工作开展,扎口审核数据,确保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成果。做好特色小镇监测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制度》,监测特色小镇开发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着力抓好民营经济监测。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方案(试行)》。(责任部门:综合统计与核算处)

10.着力做好乡村振兴监测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规划目标,贯彻执行《江苏省乡村振兴监测实施办法》,为引领“三农”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市乡村振兴进程在苏北地区走在前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按照《江苏省乡村振兴监测指标体系》内涵要求,开展全市和各县区的乡村振兴监测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联络沟通,做好乡村振兴监测有关数据测算工作,以更好地衡量和反映全市及各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水平。(责任部门:农村处,配合部门:工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处、综合统计与核算处)

11.优化拓展社情民意调查。优化调查流程和管理,拓展调查领域,充分发挥民调中心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短平快的优势,主动围绕转型升级、减税降费、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社会保障等热点重点问题,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客观反映民生民愿。积极开展各类委托调查,打造民调精品工程,树立良好口碑,用客观准确的调查数据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参考。(责任部门:民调中心)

三、坚持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12.坚持依法治统。一是着力为统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三是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工作相关的调研。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利用人口普查、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责任部门:统计执法监督处)

13.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提高双随机抽查检查效能。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落实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来源渠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持续推进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虚报瞒报、代填代报、授意干预、违规入库、违规文件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着力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责任部门:统计执法监督处)

14.完善信用体系。一是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要求。加强同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的配合,运用连云港市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系统实施联合奖惩,建立统计诚信评价体系,实行统计违法“黑名单”制度。对有法不依、严重违反统计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二是完善统计信用相关制度和信用修复。认真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配合省局做好统计信用管理有关制度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责任部门:统计执法监督处)

四、巩固基础建设,提升部门统计和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5.做好数据对外提供和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的使用与发布,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加大微观数据开放开发力度。适时召开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按时在外网公布月度经济运行数据。主动加强与媒体合作,提供专题性数据解读。(责任部门:住户处、综合统计与核算处)

16.改进部门统计管理。强化部门统计管理,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服务指导。认真实施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部门数据运用效果的评估和信息反馈。完善部门统计绩效考核,修订部门统计绩效考核制度办法,促进部门统计的规范运行和质量提升。(责任部门:服务业处,配合部门:各专业处室)

17.完善名录库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力度;全力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工作,加大达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力度;强化入库纳统管理,不断提高调查单位数据质量。(责任部门:普查中心,配合部门:工业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服务业处、贸易处)

18.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和工作平台,围绕加强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力度等重点工作,继续实施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制度,调研基层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帮助,探索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途径。转变工作方式,依托统建设计基层基础建设管理系统,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电子台账管理。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措施,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责任部门:基教处)

19.加快信息化建设。探索大数据在统计中的应用,积极探索大数据在普查、常规统计调查中的创新应用,力争在工业、投资、贸经、服务业等领域中取得重要成果。积极推进大数据在统计分析解读宣传、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应用。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统计云应用平台建设,加大应用开发力度,不断提升优化数据采集、处理和存储技术及系统,力争推出一批适应各方需求的统计信息化产品。(责任部门:数管中心)

五、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促进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20.持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以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细处着眼,从人、财、物、数等关键环节抓起,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和作风检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责任部门:统计执法监督处、办公室)

21.切实提升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政治意识。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连云港市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重视舆论导向、信息监控,规范干部言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大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优化中层干部结构,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双向挂职工作力度,激发统计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责任部门:办公室、住户处、党总支)

22.推进统计干部队伍业务建设。积极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及知识讲座,重视统计队伍业务技能尤其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处理统计数据的能力的提升。举办业务讲堂,拓宽视野、加强交流,做好统计业务的传、帮、带。发挥好统计学会平台作用,加强与社科联、其他城市统计学会的交流,推动形成统计人才集聚效应。(责任部门:办公室、基教处、统计学会)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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