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5268X/2019-0003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9-11-29
标 题 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连统办[2019]42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时 效

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7 10:07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

各县区统计局、各功能板块统计部门,市局(调查局、统调局)各部门、数管中心: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支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统计局决定于12月集中开展以《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

二、活动时间

12月1-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在全面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的基础上,按照统计“七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要求、进度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突出开展各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意见》《办法》)

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全体干部对《意见》《办法》的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见》《办法》的专题学习。在学习中,要谈认识、讲收获、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学习《意见》《办法》,积极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学习《意见》《办法》精神。

(二)撰写发表署名文章

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要积极撰写并在媒体上发表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署名文章,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统计工作的自觉性,提高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水平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各县区统计局将署名文章于12月18日前报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

(三)结合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要抓住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的集中时段,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省局三部法治宣传片、市局《猴娃说统计法》、连云区局《五朵花来普法》等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曝光案件、省级统计机构处分处理及立案处理案件和已处理并公示的调查对象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征文活动

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踊跃投稿。征文活动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在国家统计局政府网站、《中国信息报》专栏登载。

(五)积极参加全国普法活动

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更加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及时学习了解2019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和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六)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六进”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实地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宣传片、举办知识竞答、进行问卷小调查、现场互动等形式,征求社区、企业对于统计服务工作、统计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各地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做好本次法治宣传活动作为推进统计体制机制改革和统计法治建设,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的重要内容。二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围绕活动主题共同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切实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三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从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实际出发,从统计调查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走形式、讲排场、走过场。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区统计局、各功能板块统计部门要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1月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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