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知识> 统计知识

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7-04-28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字号:[ ][][ ]

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由以下三类统计调查制度组成。


一是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物业管理经营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情况等2、5、8、11月份月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信息化情况年报等。


二是服务业小微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包括:年报和5月份月报。


三是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单位等行业相关部门的综合年报表。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518-85831056,电子邮箱:lyg85831056@163.com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统计局 网站标识码:3207000037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 邮编:222006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03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