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10 08:58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

 2019年,市统计局和市信用办联合印发《连云港市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大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办法》明确,将统计领域政务诚信作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引领,坚持依法统计、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奖惩并举,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治理重点,完善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提升统计领域政务诚信行政水平和政府部门统计人员诚信履职意识。

《办法》强调要坚持依法统计、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奖惩并举等五项基本原则。达到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防范和惩治政务领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严厉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至2020年底,健全全市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统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信用信息全面归集共享的工作目标。

《办法》列出的主要任务有:加强统计政务诚信教育、健全统计领域责任体系、建立政务统计信用档案、推动统计信用承诺活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构建统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建立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进统计信用信息共享。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518-85831056,电子邮箱:lyg85831056@163.com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统计局 网站标识码:3207000037 苏ICP备2023017687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 邮编:222006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035号 网站地图